1、学科方向和科研团队要求 ①学科方向要围绕学院的硕士点专业方向及本科专业方向设置,每个学科方向需明确方向带头人和方向组成人员。学科方向带头人应是教授,博士(含在读博士)或具硕士学位的副教授。 ②科研团队要按学科方向组建,每个团队要有建设方案和建设要求。学院的每位专任教师必须要属于一个明确的学科方向和科研团队。科研团队组建可以打破教研室与系的界限,学院的在籍研究生可以是科研团队成员。 2.学术会议和学术报告要求 ①要求参会教师在会议之前先在其所属学科范围内报告参会的论文,否则不予报销会务费。学院原则上支持带论文参会的教师参加校外学术会议。 ②每年毕业来院工作的研究生及毕业的在职博士生,必须要做一次学术报告,报告其硕士(博士)论文。从国外留学回国教师回院工作后须在学院作学术报告。 ③每年各级立项科研课题的主持人须在学院作年度科研课题的研究进展报告。 3、科研课题申报 每个科研团队每年要按规定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和市厅级科研项目各1项,每项课题申报前都要在小组内进行报告或答辩,对学校限项申报的科研项目,学院分学术委员会组织答辩。不断积累经验,完善标书质量,争取申报成功。具体要求如下: ①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教授、留学回国人员及在读博士必须要按学科方向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科研项目; ②已获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必须按学科方向申报市厅级重点科技项目和青年杰出项目,或省部级以上的科技项目; ③已获硕士学位的讲师必须按学科方向申报市厅级科研项目。 4、科研成果申报 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课题结题后,要求按学科方向和科研团队积极申报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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